2021年1月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将办理特病申报、慢病激活或变更、高值药品审批等业务,为防控疫情,确保秩序,减少人员聚集,我院制订了以下若干规定,通知如下:
一、特病申报、慢病激活及高值药品申报。
1、特病及高值药品审批地点:
门诊二楼挂号室后(心电中心对过)
2、慢病激活地点:
门诊二楼医保审核大厅
3、时间安排:
为防控疫情,2021年1月4日起每天分四个时间段办理业务:
08:00-10:00 10:00-12:00
13:00-15:00 15:00-17:00
每个审批地点每个时间段限号50人,患者凭身份证或医保卡及行程码到上述地点领取时段序号卡。患者务必严格按照标注时间办理,提前或过时不予办理。办理顺序以排队顺序为准,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4、请所有患者提前准备齐全申报材料到上述地点办理相关业务。可电话(4197067)预约第二天序号。
二、重点地区来返锦人员或发热、流感样症状人员,按照锦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重点地区(根据卫健委文件要求随时更新)详看院内提示公告牌。
涉及重点地区来返锦人员或发热、流感样症状人员请先至发热门诊筛查,符合要求方可前来办理手续。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医疗保险与物价管理部
高值药品申报所需大致材料
1、《锦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高值药品评估认定表》原件4张。
2、《高值药品患者使用承诺书》2张。
3、身份证复印件2张。
4、病理报告复印件2张。
5、近期相关检查报告复印件2张。
6、门诊电子病历原件1张、复印件1张。
7、诊断书原件(加盖公章)2张。
8、其他材料根据患者使用高值药品具体情况咨询评估医师。
办理特病所需必要材料
1、《锦州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审批表》原件3张。
2、城镇职工携带医保卡原件,城乡居民医保携带身份证原件。
3、诊断书原件(加盖公章)1张。
4、门诊病历本。
5、恶性肿瘤患者需提供明确的病理诊断复印件1张,若病理诊断时间超过半年,需再提供近三个月相关检查报告单的复印件(如彩超、CT等)1张。
6、尿毒症患者根据病情,具体材料需咨询医生。
慢病激活及变更需携带的材料
1、城镇职工医保携带医保卡原件,城乡居民医保携带身份证原件。
2、变更慢病定点机构的患者,需携带原定点医疗机构发的《特慢病门诊统筹医疗手册》。
3、患者慢病激活需提供经办机构发放的《慢病鉴定合格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