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什么是“4+7”带量采购?

日期:2019-06-27  浏览次数:

Q:什么是“4+7”带量采购?

A:带量采购是相对集中采购而言的,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数量报价。这种采购方式也是我国多年来药品采购一直争取达到的目标。带量采购可以理解为大型“团购”或“拼团”。目前从采购方,很多医院组成GPO形式进行类似“拼团”的采购。相当于一个大的“团购”。带量采购,明确采购量,厂家进行报价及议价,价低者中标。企业可以通过带量采购的市场化竞价,以量换价,降低采购药品的价格,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从这个角度上,对供需方及老百姓都有利。


Q:“4+7”是指什么?

A:这次“4+7”,指的是带量采购11个试点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7个省会城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其中上海是最早开始实施带量采购的城市,已经实施了3次带量采购,一共采购了20个品种,拿出上海市50%的市场份额给中标企业,未中标带量采购的企业只能分享剩余50%的市场份额。而这次国家推动改革的试点城市,中标企业能拿到60%-70%的份额。


Q:为什么要进行“4+7”药品集中采购?

A:4+7”药品集中采购是对以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近年来,相关部门也曾做了许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的尝试,药品价格虽然有所下降,但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随着部分国产药品生产质量和疗效有了长足进步和提高,部分仿制药达到和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水平;政府机构改革将医药管理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和优化;以抗癌药减税为契机,实施的降价“组合拳”,形成了降低药价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为“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因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启动了“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好的药品。


Q:4+7”采购品种的确定方式?

A:如果申报企业大于或等于3家,最低价者中标;如果最低价有多家企业,那么此前在11城市销售范围多、销量大的企业中标,如果申报企业为2家,最低价者进入预中标名单。如果申报企业只有1家,该企业进入预中标名单。这样,每个品种只有1家企业进 入预中标名单。对于预中标名单里的企业,按降价幅度排序:降幅前列 (不超过 7)直接中标,其他预中标品种进行议价谈判:参考申报企业大于等于3家的中标品种的平均降幅,确定议价谈判的最低降幅。本次“4+7带量采购”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Q:4+7”带量采购对患者有什么好处?

A:一是药品价格降低了。通过联盟采购的方式,以量换价,中选药品降价明显,切实减轻患者的药费负担。二是质量更有保障了。集中采购的药品以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为质量依托要求,设置了质量门槛,并通过加强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实现了用药质量的提升和保障。 


Q:4+7”试点药品降幅这么大,质量有保证吗?

A:4+7”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的仿制药都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已保证其质量和疗效。相关部门将对中选药品进行全周期的质量监管,制定了药品抽检计划,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定期汇总分析中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切实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患者完全可以放心使用“4+7”药品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