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现有学科研究方向和学术带头人的通知
各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
为进一步完善学科研究方向、规范学术带头人管理,结合近几年工作实际,学院决定对现有的学科研究方向和学术带头人进行调整,具体要求见《对现有学科研究方向和学术带头人进行调整的工作方案》(附件1)。
请各学科负责人牵头,与各学术带头人及本学科人员认真讨论,填写《辽宁医学院学科研究方向考核表》(附件2),并以学科为单位于10月3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上报至学科科研处519房间,电子版可发送邮箱:fangfang.1985616@yahoo.com.cn。学科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
附件1对现有学科研究方向和学术带头人的调整方案.doc
附件2辽宁医学院学科研究方向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