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日期:2025-03-21  浏览次数: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临床医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为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坚持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确保招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坚持规范复试管理、公平调剂管理、择优录取管理、保障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坚持信息、答疑、咨询公开及时准确,着重关怀特殊考生群体,合理规划安排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时间,确保招生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程,建立健全应急和舆情监测机制,规范录取数据审核报送,确保招生工作信息准确无误。

二、组织管理

(一)第一临床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推进我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监督和统筹协调,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管理我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科学有序地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安排

(一)一志愿复试时间

第一临床医学院拟于3月28日(周五)、29日(周六)、30日(周日)进行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招生复试工作。各专业复试时间及复试考生名单请持续关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

温馨提示:请复试考生提前合理规划行程。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1.复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锦州医科大学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线。

2.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则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各专业各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如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总分为并列,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下述材料的扫描件按要求上传指定平台系统,上传方式、具体时间和要求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后续通知。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党组织公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在有效期三个月内);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专升本考生,另需提供专科毕业证,经审核专科与本科的专业一致后可参加复试。

(5)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检查时间在两个月以内)。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盖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在有效期三个月内)、本科毕业证;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学位证和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在有效期三个月内)。若考生暂无法提供学位证且能保证入学前可按时提交者,在提供情况说明后可参加复试;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专升本考生,另需提供专科毕业证,经审核专科与本科的专业一致后可参加复试。

(6)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检查时间在两个月以内)。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对符合教育部设定的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初试总成绩加分。

(四)复试组成、内容和分值

复试由心理测评和面试组成。

1.心理测评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复试前须登录“心理测试平台(http://jzmu.psy-cloud.net/user/web-v2//#/evaluation/evaluation-informed-consent?id=31)”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测试时间持续关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通知。考生完成心理健康测试后方可参加复试其他环节的考核,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由思想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听力和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四部分,满分为100分,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

(1)“思想品德考核”内容

该项内容应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填报情况和考官与考生面谈情况,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此项不作量化计分,仅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内容

该项考核满分40分,每名考生2道试题,着重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发展的潜力。

(3)英语听力和能力测试

该项满分30分,每名考生2道试题,其中一道为听力题。着重考核考生运用外语知识技能进行交流、运用、理解和听力等各项能力。

(4)综合素质测试

该项满分30分,每名考生2道试题,着重考核考生本学科以外社会学习和实践工作;言谈举止和沟通表达;认知层次和知识扩展以及心理抗压和处突能力。

以上三项考核内容,每项考核内容的成绩均需达到及格标准(分值的60%),视为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关于加试科目的说明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各科目成绩均需≥60分视为合格,单科目成绩<60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及时间请持续关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

四、录取

(一)复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总成绩<60分或复试单项成绩未达到该项成绩60%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单科目成绩<60分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心理测评、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确定参加复试前,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到学校,体检结果经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考生取得体检报告时间与参加复试时间的间隔不得超过2个月。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存在故意隐瞒现病史或既往史者,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有必要则再次进行体检。

(四)其他

1.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电话、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4.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均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如因考生隐瞒真实情况,最终录取为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填报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排序参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原则,即:考生总成绩-外国语-政治-业务科目1,由高到低在拟录取二级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下依次选择规培基地。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必须在被录取前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定向就业手续办理,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合同。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不能调档影响被录取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8.被录取的新生须当年入学,如有特殊原因,经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9.新生报到后,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如复查内容发现有隐瞒或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取消录取资格。

五、师生双选

考生在拟录取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师生双选。

六、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

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等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同时为方便考生及时、有效获取信息,请考生加入2025锦州医大一志愿复试考生QQ群,群号:566590519。

八、监督和复议

(一)第一临床医学院组成复试巡考组,负责巡视考场秩序和纪律,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

(二)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第一临床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三)纪检监察电话:0416-4197109。

(四)本方案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方案中如有不尽之处,以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规定和政策为准。

九、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1: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邮编:121000

联系单位: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杜老师、甄老师

咨询电话:0416-3675209

网址:https://yjsc.jzmu.edu.cn/

通讯地址2: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2号

邮编:121000

联系单位:锦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部

联系人:郭老师、徐老师

咨询电话:0416-4605073

网址:https://www.jzmu1h.com/

锦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