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年公寓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10 月 29 日 14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CS2025100958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年公寓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3383.88元/年
最高限价:283383.88元/年
包号:001
采购需求: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年公寓物业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
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 10 月16日 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 月 29 日 14 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 10 月 29 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419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联系方式: 18041676608
邮箱地址:aa15754175080@163.com
开 户 行: 锦州银行金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410100760122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18041676608
2025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