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用气体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JZB2025014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用气体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18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医用气体采购服务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服务期结束后,经医院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服务内容、费用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续签服务合同,总合同服务期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氧)或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用氧)。
3.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3.3供应商具备批准文号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3.4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5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委托运输合同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以便招标备案。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0416-419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联系方式:0416-3602555
邮箱地址:lngj888888@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解放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8803109000083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女士
电 话:0416-3602555
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