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锦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七批次)考生复试工作安排

日期:2023-04-19  浏览次数: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结合锦州医科大学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拟录取情况,由锦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承担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七批次)考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2023年4月21日,详见附件1

   二、复试名单

   (一)4月21日参加复试调剂(七批次)考生名单(附件2)

   三、复试地点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11号楼)

   四、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

   五、参加复试相关要求

   (一)参加复试调剂(七批次)考生务必于2023年4月20日12:00前加入QQ群,群名:一临床4月21日复试调剂(七批次)考生群,群号:693815602

   (二)审核材料及上传方式

   参加复试考生务必于2023年4月20日24:00前按照下述材料顺序将材料扫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至(http://124.70.108.172:6231/ASPX/Student/StuLogin.aspx)。

   1、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2) 身份证(正、反面);《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察表》,详见附件3(须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党组织公章);

   (3) 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4) 本人签订的《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

   (5) 如有意愿者还可提供(非必须项):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如盖有本人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论文或课题立项证明等材料)。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 身份证(正、反面),《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察表》,详见附件3(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盖章);

   (3)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对学位证无要求专业的考生,若无学位证需写情况说明);

   (4) 本人签订的《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

   (5) 如有意愿者还可提供(非必须项):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如盖有本人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论文或课题立项证明等材料)。

   3、 专升本考生,在上述1或2材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

   4、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三) 参加复试考生当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审核材料(纸质版)。

   (四) 参加复试考生务必于复试当日7:20前抵达复试地点,按照“座位图”在候考区就坐,“座位图”将在相应的QQ群发布。未在规定时间抵达复试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 参加复试考生进入候考区后,将复习资料及电子设备(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等个人物品一并上交,待复试结束后领取个人物品,并即刻离开复试地点。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六) 复试开始前,考生随机抽取复试顺序号,按序号顺序依次进行复试。

   (七) 考生进入考场后,向考官和工作人员出示复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考号、毕业院校等包含个人身份的信息。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八) 考生进入考场后,抽取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包含“专业基础知识”2道题(20分/题)、“英语”1道题(30分)、“综合素质”1道题(30分),共计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每道题不单独计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详见附件5。

   (九) 参加复试考生需要自备饮用水和食物,中途不得离开侯考区。

   六、复试加试科目的说明

   (一)按照《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jsc.jzmu.edu.cn/info/1097/3655.htm)有关规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解剖学》、《病理生理学》两门科目。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均≥60分视为合格,加试科目单科成绩<60 分视为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加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中“是否加试”一栏填写“加试”的考生。

   (三)加试考试方式:笔试。

   (四)加试考试时间:4月20日13:00-17:00(要求考生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五)加试考试地点: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11号楼)306房间。

   七、复试成绩使用

   (一)复试成绩<60 分,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情况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格检查表(提交日前三个月内视为有效报告),并将体检结果《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件6)的扫描件于拟录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平台(http://124.70.108.172:6231/ASPX/Student/StuLogin.aspx)完成上传。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九、报考定向就业考生注意事项

   拟录取培养方式一般为非定向,非定向研究生需要在入学前将学籍(人事)档案调入锦州医科大学管理。

   对于已有工作单位的在岗人员,如果不想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申请定向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因有固定收入来源,所以不享受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毕业后返回定向单位工作,不参与就业派遣。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需要办理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在官网公布的规定时间,前往锦州医科大学东校园第七教学楼二楼206室领取一式三份《定向培养合同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定向培养合同书》寄回或送至我校,方可确定为定向培养方式。如未如期返回,我校将默认为非定向考生。

   十、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1: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邮编:121000

   联系单位: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杜老师、甄老师

   咨询电话:0416-4673811、4673939

   网址:https://yjsc.jzmu.edu.cn/

   通讯地址2: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2号

   邮编:121000

   联系单位:锦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联系人:郭老师、徐老师

   咨询电话:0416-4605073

   网址:https://www.jzmu1h.com/


锦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七批次)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附件2:《4月21日参加复试调剂(七批次)考生名单》

附件3:《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察表》

附件4:《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5:《锦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基础知识汇总表》

附件6:《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体格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