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严明医药购销领域纪律规矩,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药购销环境和行医环境。1月19日下午,我院组织召开医药购销领域院企代表廉政座谈会,医院党委书记姜华茂、院长郜玉忠、副院长刘敬禹、纪委书记刘阳出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中层干部以及二十家药械供应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刘阳主持。
纪委书记刘阳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部分内容,并就当前医药购销领域新形势进行了分析。传达了《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药代表黑名单制度》等文件要求。他强调,各位药械企业代表要充分认清当前医药购销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规范自身,守住底线、勿越红线,共建“亲清”医商关系,助力清廉医院建设。
院长郜玉忠在讲话中强调,要构建健康、积极、阳光、亲清的新型医商关系,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并向相关科室中层干部和企业代表提出三点建议:一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充分认清当前党中央和国家对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惩治的坚定决心和力度,认清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一如既往延续良好局面。二要坚守底线,廉洁从业。全院上下要将医德医风建设、行业作风建设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始终摆在首位,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药械使用的合理性、科学性,自觉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用仁心和廉心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三要严格履行好《廉洁购销协议》,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购销环境。企业方要用心呵护好自己的品牌优势,严格履行廉洁协议内容,合法经营,提供更优质、优价的产品,以服务、品质取胜,获得医院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
会议中,两家药械供应企业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他们均表示将积极响应医院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往来,合法守规、诚信经营,保质保量、及时供货,不越雷池一步、不逾规矩半分,规范营销宣传,强化内部管理,坚守廉洁底线,保障消费者权益,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药购销环境,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党委书记姜华茂代表医院党委向参会的各企业代表长期以来对医院发展的鼎力支持与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杜绝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是医院党委的一贯态度和决心,是医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医商关系既要亲而有度,更要清而有为。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握“亲”的要义,以亲而有度推动医商之间“双向奔赴”。院企双方共同处理好“有为”“有畏”“有度”的辩证关系,对医院党员干部职工而言,亲而有度,就是要在“亲”商中斩断私心杂念,守住原则、守住底线。企业方要积极协助医院开展好医疗服务工作,保质保量有序搞好供应。二是厘清“清”的边界,以清而有为促进医商关系“良性互动”。医院党员干部职工既要光明磊落与供应企业交朋友,主动靠前沟通,对在合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妥善解决,又要规范交往行为,把握分寸,切实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企业方同样有义务和责任遵规守纪,合法经营,决不能用违法手段拉拢和腐蚀我院党员干部职工。三是树立“严”的导向,以清而有责推进医商之间“亲清有道”。坚持院企同向发力,医院纪委要制定有效措施提高打击行贿受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把严的基调体现在对医院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约束上,落实到对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等要求上。最后强调,医院要切实发挥好区域医疗中心作用和担当,以充分履职共同推动医商关系“亲清共进”。要在服务就医群众、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医商关系等方面认真履职,促进医院和药械供应企业共同健康发展,为辽宁省和锦州医科大学的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参会的二十家药械供应企业代表签订了《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药领域廉洁购销协议》,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医鉴》。
此次会议,有效推进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格落实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纪律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共同维护医院及医药供应商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工作良性发展。我院将始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务实重行、善作善成、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将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全力担负起辽宁省综合类区域医疗中心的责任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