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

机构二级质控工作指引

日期:2025-11-21  浏览次数:

为保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请参照本工作指引开展机构质量保证审查相关工作。

一、时间节点:

1、首例受试者入组并完成至少一次药物/器械使用后(对于既往研究团队临床试验经验丰富、完成质量较好或合同签署例数较多的项

目,首次质控可在入组 3-5 例时开展);

2、入组过程中,原则上是数量达本中心拟承担数量的 50%时。如有特殊情况,可与机构办公室沟通;

3、结题前。

二、预约质控

科室质控员及相关人员应提前至少 7 天与机构质控员预约,研究者按照机构办公室回复的时间将文件资料送至机构办。

三、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试验进行阶段及锁库前质控:试验方案(小册子)、研究者文件夹、药品管理文件夹(含机构药品管理文件夹)、生物样本管理

文件夹(如有)、受试者文件夹(发生 SAE 及重大 PD 的受试者文件夹必查)及其他文件。

2、结题质控:按归档明细目录合并整理项目的全部研究资料,与《临床试验项目结题质控材料》、研究方案(含更新版)一同送至

机构办,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者文件夹、受试者文件夹(含筛败病例) 、试验用药品管理文件夹(包括 GCP 药房的药物管理文件)、器械和生物样本管理文件夹(如有)。

四、质控报告领取

1、质控完成后,由机构出具《质量保证审查清单》,通知科室质控员或相关人员领取。

2、取回《质量保证审查清单》当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特殊情况及时跟机构办公室沟通),并填写《研究人员反馈和整改报告》,相关研究者和 PI 签字后交至机构办公室审核、登记,由机构办公室存档。

五、注意事项

各阶段质控重点文件资料缺失且未提前告知、研究资料未分类整理的,当次质控自动取消,需重新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