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RA 参照“申请人遗办承诺书需提交材料清单(附录 1)”准备申请材料,填写人类遗传资源申报资料审核表(内含主要研究者承诺、申办方承诺书,见附录2)。
2.人类遗传资源申报资料审核表要求主要研究者签字承诺,且申办方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申请书是由申办方盖章的扫描件;承诺书为文档形式(非扫描件);填写《人遗办承诺书使用登记表》(附录3),将上述材料打包发送至机构办公室人遗办专用邮箱(jyfygcp_ry@163.com),邮件标题以“立项号/备案号+专业 PI+申办方名称+人类遗传资源申报资料”,正文中要求写明发送人/CRA/CRC 姓名及电话。如已取得审批决定书,请一并上传;如未取得,可先申请签署承诺书。
3.本中心审查意见会以邮件形式回复。机构办完成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将在 CRA 微信群中通知领取承诺书。领取承诺书时,领取人需携带纸版盖章的审批决定书和人类遗传资源申请资料纸版原件。
4.对于无需申请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备案/许可的项目,应由申办方提供说明并盖章(见附录4)。
附录1.docx
附录2.docx
附录3.docx
附录4.docx